王云涛/漫画
沐足店突增“打飞机”服务揽客引网友追问“@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”再度详解
新快报记者 廖颖谊
由南海某案件引发的手淫服务是否犯罪争议尚未平息,顺德传出的某沐足店突然增加“打飞机”服务招徕生意的消息,再度引发了公众的疑问。“打飞机”服务不入刑,那么组织“打飞机”是否属于“组织卖淫罪”?昨日,新浪网友“@占豪”就上述问题在微博上向“@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”发问,引来众多网友围观,面对一连串的“起哄”追问,“@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”淡定回应,既然“打飞机”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,则其组织者更不可能构成“组织卖淫罪”。
提供“打飞机”服务不入刑但仍会受罚
佛山一理发店雇请多名按摩女提供“波推”“打飞机”等色情服务,检方以“组织卖淫罪”提起公诉,后以“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”为由撤回起诉,3被告人无罪释放。佛山中院答复:省高院曾批复,手淫服务不属卖淫行为,不属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。6月26日21:02,“@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”转发有关微博并解释道,提供手淫服务(“打飞机”)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“卖淫”,但此类行为明显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,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,应由有关机关依法查处。
微博甫一发出,便引发网友的围观吐槽。难道提供“打飞机”等手淫服务就“没人管”了吗?两个多小时内,超过100位网友在留言中提出了同样的质疑。对此,“@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”当日23:12再次解释道,“打飞机”即使不构成犯罪,但仍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。而据了解,治安管理范畴内的“卖淫”行为,可被处以最多拘留15天、罚款及劳教等处罚。